趙一荻離家去東北找張學良之后,她的父親趙慶華就連續(xù)5天在《大公報》上發(fā)布內容如下:
"四女綺霞,近日為自由平等所惑,竟自私奔,不知去向。查照家祠規(guī)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二條,應行削除其名,本堂為祠任之一,自應依遵家法,呈報祠長執(zhí)行。嗣后,因此發(fā)生任何情事,概不負責,此啟。"
我們解讀一下內容,這里說的是趙慶華的四女趙綺霞,也就是趙一荻,人們口中的趙四小姐,追求自由,與人私奔。根據(jù)家規(guī)把她開除出家族,以后她的事情與趙家無關,他也不再對女兒負責。意思就是趙慶華與女兒脫離關系。
照我們一般人的看法,這是家丑,家丑不可外揚,捂住還來不及,就怕別人知道。那么,趙慶華為何唯恐自己的家丑別人不知道呢?難帶是氣糊涂了?也不外乎有這種情況,在盛怒之下,與子女脫離關系。但是,顯然不是這樣的情況,歷史漫談君與大家細細了解一下:
趙慶華的這個女兒趙綺霞是他的掌上明珠,在16歲的時候,由姐姐帶著參加了一場舞會,邂逅了張學良,二人一見鐘情,郎有情妾有意,幾首曲子的舞跳完,二人就約定了終生。
可此時,趙綺霞還在讀書,而張學良已經娶了于鳳至為妻,已經為人父了。趙家自然激烈反對,憑借女兒的才學和美貌,憑借自家的條件,女兒什么樣的人家找不到?
趙一荻,又名綺霞,乳名香笙,出生在香港,為張學良的第三任妻子,因在姐妹中排行第四(幺女),而被稱趙四小姐。其父趙慶華,浙江人,在北洋政府,官至交通部次長(副部長)。趙一荻幼年隨父移居北京,就讀于京城教會學校。其父被免職后,避居于天津租界。
可以說,趙四小姐家世顯赫,是官二代。但是趙四小姐是任性的,雖然被父親一度軟禁了一段時間,但是,她不屈不撓,最后還是趙慶華屈服了。他在叮囑了女兒一番后,就任由她去沈陽找自己的意中人——張學良去了。
可憐天下父母心!女兒趙四小姐走后,趙慶華立即就登報聲明與女兒脫離父女關系。那么,他為何做出如此“極端”的事情呢?原因也很簡單,完全是為了趙四小姐好,為了張學良好,為了趙家的老少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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